交通肇事单独民事诉讼


交通肇事案件受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精神抚慰金有谁承担

在交通事故案件的肇事者承担刑事责任之后,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赔偿精神安慰的义务

1.保险公司的观点:根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刑事案件的民事诉讼答复》,只要肇事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无论受害者是否将他们带走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仍然是单独的民事诉讼,施暴者不赔偿精神损失。

但是,此回覆是针对云南省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接受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分别提起民事诉讼的指示》一案的答复,该指示的目的是将被害人“单独”提起刑事诉讼。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不应被个人批准无限期地解释,因此,假定其他赔偿责任主体也可以基于批准而无需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2.反对精神伤害和豁免的对象只能是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告。根据刑法法规的司法解释或批准,只能适用于刑事诉讼,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民事诉讼被告,不得扩展至民事赔偿案件中的其他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接受。因此,其他赔偿义务的主体具有赔偿精神损害的法律依据,并且不能以犯罪者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而免予民事赔偿。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那些对交通事故负有刑事责任的人不应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但不能免除他们对其他侵权方的责任。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如果侵权人或近亲属要求被保险人向支付高额保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的第一百五十五条“机动车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损失并构成犯罪的,应当遵守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了赔偿责任。

以上两种司法解释都明确指出,应当支持精神上的安慰。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精神损害赔偿刑事案件的民事诉讼”是旧法律。根据新法律优于旧法律的原则,作者认为减轻精神损害具有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两死的,是单独起诉,还是附带赔偿

民事纠纷可以单独起诉,可以要求精神救济。在涉及刑事案件的民事和民事诉讼中,不能要求给予精神安慰,其他拟议的项目标准和计算方法相同。

关于诉讼的时间长短,首先,公安,交警部门向当地公安局报告,公安部门法制部门将其移交给地方检察院。之后,检察院的公诉部门补充调查材料。最后,检察院公诉部门向人民法院报告了交通事故。该罪行已提起公诉,法院的时间由人民法院接受后确定。民事纠纷是死者的继承人收集和整理材料,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确定开庭时间。

另外,由于地方法院的有关规定不同,一些法院在接受民事诉讼之前必须等待刑事判决生效,而有些法院在接受民事诉讼时会进入相应的审判程序。

交通肇事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后刑事部分怎么判?

交通事故罪主要基于对交通事故后果的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运输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或者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共,私人财产损失的,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况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生而死亡的人将被判处七年以上徒刑。

交通事故能否单独民事诉讼

最好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不支持精神病救济金。

交通肇事中是单独提起民事还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交通事故的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非常麻烦。最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因为除了驾驶员外,被告还拥有车主和保险公司等被告。

交通事故一方受害人单独起诉可以吗

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单独起诉,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接受。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1)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民事赔偿能否单独诉讼?

法律问题:一位亲戚死于交通事故。另一个驱动程序完全负责。补偿内容无法与另一方达成协议。民事诉讼可以单独提起吗?张律师:您可以提起民事附带或民事诉讼。冯律师:是的。但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能对您更有利。如果您有需要紧急解决的法律问题,建议您立即拨打免费的法律咨询电话,以进行免费的在线律师咨询。相关知识-刑事案件中可提起的民事诉讼的范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以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8条,第139条,第140条,第141条,第142条的范围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如下:第一条因下列原因遭受重大损害的人:因罪犯侵犯人身权利或财产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因犯罪行为造成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受理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第二条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重大损失,是指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和不可避免的损失。第三条被告人非法占有或者处分受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追回或者责令其退还赔偿金。如果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恢复和退款的情况可以视为量刑情况。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权构成犯罪,受害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起诉。接受,但应告知他们可以依法向国家提出赔偿要求。第五条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受害的,受害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接受。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依法判断后,发现被告人无财产可以执行的,应当决定中止或者终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