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征收:再不知道就晚了!


不仅要理解政策,还要操作,理解税务专业名词也是财务人员不可或缺的技能之一。今天,小编为大家科普涉税名词!让我们立即谈谈征收管理名词。

第一次违反非处罚原则;根据公平、正义、惩罚、教育等原则,税务机关应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使,这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第一次违反税务行政处罚的行为,从而促进了公平竞争和商业环境的优化。上海税务局、江苏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地区首次违反轻微税收的非处罚清单。情节轻微,可以及时纠正,不产生任何有害后果的,一年内不得对其中所列非法征税行为处以首次行政处罚;

实名税:实名税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处理涉税事项之前,采集和验证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的制度。经实名信息验证的纳税人,再次处理相关纳税事项时,不再提供登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委托代理: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实施细则》(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根据双方自愿、有利于税收管理和纳税便利的要求,简单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机构和人员征收零星、分散、异地纳税的行为。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确定特定经营场所、特定经营期限和特定经营范围内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含营业额)的征收方式。